【智农小课堂】如何科学种植有机苹果?苹果园全年农事安排来了!******
2000年,来自北京市顺义区的朱艳明承包了人生中的第一块土地,开启了他的果树种植之路。22年来,朱艳明在果园建设、修剪、病虫害防治、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利用等方面努力实践。服务于120多家农民种植户的同时,还利用开办的“田间课堂”培训出的技术骨干,组建“林果技术服务队”。通过多年实践和技术创新,种植出的高品质苹果经北京市推选,荣获多项国家和省部级专业评选大奖,为首都果树行业增添荣誉。
华北地区的果农如何科学规划苹果园?苹果种植的农事安排有哪些注意事项?本期科普中国智惠农民《智农小课堂》栏目,邀请国家林草乡土专家、北京龙湾玉明果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朱艳明,助力果农种出“致富果”。
科学顾问:朱艳明 国林草乡土专家 北京龙湾玉明果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
监 制:包书政 战 钊
策 划:廖丹凤
编 导:武玥彤 张 楠 王长海
联合出品:中国科协科普部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中国农学会 光明网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